【南北双一】 玫瑰色的你

*关于一见钟情的讨论

*张超视角独白

我好久都不知道该怎么写甜甜恋爱,这篇本意是个并不算美满结局,但最终还是甜甜ending,一见钟情太美好,是每个人都喜欢的美梦吧

有一点小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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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挪威,奥斯陆,那里的天空很特别,是粉蓝色的,像是童话故事里睡美人被王子吻醒睁开眼透过古堡的窗子看到的颜色,到了晚上星星很多,很明亮,运气好的话还能见到极光,蓝绿色的从天的这头荡到那头,像是仙女的裙摆般飘逸。



“唔...那儿看起来真的很棒。”高杨翻着我的摄影册子频频点头,那是我很多年前拍的东西了,如果不是搬家还真不一定能找出来,此刻我靠着一个巨大的牛皮纸箱,里面装着我上学时的书本还有摄影集子,在犹豫要不要把它们打包扔掉,不...或许卖给收废品的还能赚个三十块钱。


“嘿,这里,这里怎么缺了一张?”


高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从哪个边边角角摸出一本新的相册,指着夹在雕像和教堂之间的一处空缺,那是哪里呢,我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噢,那是佛罗伦萨。





“翡冷翠——你不觉得这样叫它更浪漫吗?”他双手捧着咖啡,在我看来那应该不太能称作咖啡了,在我看着他往里死命地放了不少糖和牛奶后。


他看起来好像很高兴,反复说了三遍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夸作“很好看”,又兴致勃勃地给我推荐这家咖啡馆的摩卡很棒,又指指不远处的一家冰淇淋店说那家的朗姆酒味简直令人上头。


他声音很特别,音色特别,让人联想到阳光下的阿尔诺河,浮在水面细碎的金子,像是某种恢弘乐器奏鸣,很爱笑,但笑声绝不刺耳,发声位置似乎也很特别,微微带一点鼻音,语速有点慢,像是每句话都要想清楚了才肯讲,让人觉得自己被重视了一样。


半小时前我问他可不可以给他拍张照,我发誓这是我前半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了。


他正在认真看谱子,似乎被我吓了一跳,眼睛稍稍瞪圆了,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又显得有点不可思议,“拍我?”


我点点头,说我可以请你喝咖啡,呃,或者别的什么都行。



最后我给他买了一支那个朗姆酒的冰淇淋,他告诉我他叫蔡程昱,22岁,学声乐,美声,念大四了,我在心里点点头,觉得他这个嗓子不去唱歌简直白瞎,暴殄天物也不为过。


“那你呢?你是学摄影的?”


我笑起来,“我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


他一下来了兴趣,问我是不是去过很多地方,擅长拍风景还是人,是不是经常像刚才那样搭讪路人拍照,“一定很有趣吧。”他自顾自描述一个想象中摄影师的生活,越讲越兴奋,缠着我要看我拍的照片。


我被他问得头皮发麻,只好逐句回答,没有去过很多地方——我才毕业不久,更擅长拍风景,没有那么有趣...搭讪路人拍照的经历只有一次,发生在一个小时前,而且现在已经不是路人了,对吗蔡蔡?


他嘿嘿笑了一声,说对呀超儿,蹦蹦跳跳地一下跳上花坛边,忽然开始唱歌,举着那支开始融化的冰淇淋作话筒,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他唱歌,纯正的美声,同我的想象差不多,他天生就要金铁清光,就该万众瞩目,要被爱,要所有人爱他。


他身板挺得笔直,傍晚的佛罗伦萨里,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你们相信一见钟情吗?


他跳下花坛的时候好多人都在鼓掌,吹口哨,大叫bravo,蓝眼睛绿眼睛都在饱含笑意地看着这个年轻的中国男孩,看吧,所有人都喜欢他,我听不大懂意大利语,但那个穿着考究的碧眼阿姨一定把我和他认成一对了。


奇妙的是,我一点也不想纠正这个可爱的误会。





“所以这里原本是你给他拍的那张照片?”高杨指着那个空着的位置问,“那张照片去哪了呢?”


“不不,不是,那不是一张照片——我是说,我没把它洗成照片。”





那是一张明信片。


我们在佛罗伦萨从傍晚逛悠到了深夜,路过米开朗琪罗广场,在街头吓飞一大群鸽子,蔡程昱说佛罗伦萨在意大利语是鲜花的意思,我不疑有他,买了一大捧鲜花送他。


我们最后去了一个小酒馆,他说他不能喝酒,少喝一点就会醉得不行,我深表同意,一个朗姆酒冰淇淋就足以让你撒酒疯了...他唤来年长的服务生,逐句地给我和那个把银白色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大叔做翻译,捧着红红脸颊看着我抿掉虎口处的盐。


我说我要给他寄照片,他就把地址抄在餐巾纸上给我。


我们在深夜的酒吧门口分开,我借着酒劲吻他的下巴,把热气喷在他的颈窝,他这样就脸红,抖着睫毛不敢看我。


回到家后我把这次旅行的照片洗出来,拍他的那一张单独修了很久,最终成为了一张即将寄往佛罗伦萨的明信片,年轻的男孩坐在黄昏中的露天咖啡店,垂着眼睛专注的看谱子,干干净净像一只小鸽子。





高杨把一声“哦”说得百转千回,“那然后呢,你给他寄了明信片之后呢?”


“不,那张明信片没有寄出去。”我苦笑了一下,“我把他给我的餐巾纸弄丢了。”


高杨短暂地愣了一下,然后骂了句脏话,挑着眉毛嫌弃地看着我,“张超你真是个人才哦。”


我能做什么回应呢?抱着高杨流眼泪说我错过了今生挚爱吗?还是发一通长长的忏悔自己怎么能弄丢那张餐巾纸呢?


别闹了,都快三十的人了,我只能很赞同地点点头,抽走了那本边角有些磨损的相册,再把它塞进牛皮纸箱里,同那些我学生时代的其他影集一起,看起来没什么不一样。


噢你问那张明信片呢,它夹在一本琴谱里,我家的唯一一本琴谱,在《Por una cabeza》那一页,是他那天唱的歌。我很俗气是不是,我也这么觉得,那本琴谱被我偷偷地放进我的双肩包里,这个我没有告诉高杨。



那本琴谱在新家的书柜里找到了一个绝佳的位置,同我那本获奖的影集摆在一起,我想了想要不要把那张照片洗出来,最终还是作罢,漂亮男孩这样呆在他的琴谱里,我有时会猜测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那首歌会不会唱得更好听。



我搬了新家之后开了个小型的趴体,那真是令人不太愉快的回忆,我是说,在一个人数为单数而自己就是唯一那个多余选手的时候,谁都不会很愉快吧,而明明我才是付钱的那个。


黄子问我怎么又分手了,打算这么一直单下去吗,三十了老大不小了,超儿你这么一直拖着难不成是有什么问题吗,我刚好认识一个大夫...


我说去你妈的黄子弘凡老子身体好得不得了你要不要试试啊。




是的,我有过好几段恋爱经历,男朋友,或者女朋友,我很喜欢他们,或是温柔性格,或是美艳皮囊,我给每一个伴侣都拍了好多照片,说要把他们最美的样子定格下来。


每个人收到照片的时候都很开心,女孩会要求我再拍一些,男孩会有些不好意思,我亲吻他们说你在我眼里就是这个样子,漂亮男孩漂亮女孩,时至今日我掌握了许多构图风格修图技巧,从我相机下走过的男孩女孩数不胜数,只是没有一个人再被制成明信片。


我的恋爱对象会因为那个琴谱照片和我吵架吗?噢,其实很多时候还没有到他们发现明信片的阶段就已经分手了,有一个男孩曾经指着明信片问这是什么,我说佛罗伦萨,第二天他就把我给甩了。


我送给很多人专属影集,但有一个人,只是一张明信片,也没有送出去。


蔡程昱嘛。




是不是得到了就不珍惜,而得不到的总在被渴望。高杨后来和我吃饭的时候给我分析,说我就是因为没有得到而在心里美化对方,说红玫瑰白玫瑰,朱砂痣和白米饭,蚊子血和白月光,张超你真是矫情哦。


我说高杨你不愧是写小说的,说话还一套一套的,快闭嘴吧,让我再从你嘴里听到蔡程昱三个字我就去上黄子弘凡。


高杨耸耸肩说无所谓,我同意你还下不了手呢,黄子弘凡在床上能话痨到把你烦死。


我无语,只能丧气地点点头说你是对的。


高杨得意地笑得像个欠揍的大爷,然后他说我付你版权费,能把你和蔡某某的情感经历写成小说吗。


得,还蔡某某,搞得像是今日说法,张某在佛罗伦萨的三流烂俗爱情错误,深夜电台都不敢这么播。


我说行,那我要一百万。


高杨说滚你妈的。




于是日子又回归平淡,我拎着相机全世界乱跑,给杂志社供稿,出出影集,大部分是风景,偶尔会有风景照里的当地人出现,当年我说我不擅长拍人像就仿佛一个有魔力的flag,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如此。


最近很忙,高杨逼我给他的小说免费供应插图,方书剑逼我给他的音乐剧海报提供照片,我问他你脑子出问题了,我是摄影师不是插画师,他说无所谓啦,反正不要钱,你随便修修图就好啦。


可能是怕我四处宣扬方书剑白嫖,他最后的报酬竟然是他那个音乐剧的工作证,能随意进出后台的那种,我心想我有病吗谁没事要去后台看你,平时见多了都烦。


但为了我辛辛苦苦忙碌了大半个月的图,我还是象征性的进了后台溜达一圈,不能浪费了不是。



我进化妆间的时候方书剑正在一个人边上求签名,看见我来了漫不经心地招呼了一声,那人也抬头看过来。


蔡程昱。


当时我心里想的居然是幸亏高杨没把这个写成小说,要不然可真是烂俗到家了。


蔡程昱明显也惊到了,他眼睛微微瞪圆了些,神奇的是我能从中看出他有很多话想要讲,关于我为什么不给他寄照片,为什么不再联系他,一些关于爱情的问题,或许。



一场没有准备的见面能让成年人的尴尬无处遁形,我不知道手该放在哪,不知道张嘴第一句话应该说你好还是好久不见,不知道我今天看起来是否精神,不知道我进门前在走廊里那句卧槽这后台怎么这么黑他有没有听见。


方书剑这个时候就像脑子离家出走了一样,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关于蔡程昱唱歌有多棒,关于蔡程昱在意大利的留学经历,我尴尬得手心出汗,只好也一样没脑子地乱点头。


后来我和他一起鸽了那场音乐剧,走在上海的黄昏里。



黄昏是一个很奇妙的时间节点,所有东西都要镀层金,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让人相信会发生时空折叠,从现在的上海,折叠到多年前的佛罗伦萨。


我们肩并肩地走在上海街头,很长时间都没人开口说一句话,我觉得如果说哇真是巧啊有点太过蠢了,又或者我怕我一开口声音抖得让我想当场自杀。


“我想了好久,他为什么不联系我了呢?”最后他先开口,一如既往的好音色。


“啊...啊,我、我把那张餐巾纸弄丢了。”我只好说出这个真实却蹩脚的理由,我果然声音是抖的,又哑又涩,望向他的眼睛,他脸上的痣,他的唇。


我想要坦然微笑来着,努力尝试了几次均以失败告终,我的心跳得很快,像是血液倒流,发现愈合的伤口下在内出血,平静的海面下有条鲨鱼在吃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讲话了,只好用了大量的象声词,哇、啊、呃,我想我一定看上去不太聪明,因为他一直在笑。


我们去了一家酒吧,这回不需要翻译了,我要了一杯龙舌兰,舔一口虎口的盐吮一口柠檬,他居然点一杯可乐,晃着脑袋理直气壮地说我酒量不好。


“你有...呃...”我斟酌了一下,爱人、男女朋友、还是妻子,还好他及时接话。


“不,我一个人生活,你...”


我终于开心起来,“我也是,可能没有人想和一个四处漂泊的摄影师生活吧。”


他垂下眼睛,看着杯子里向上冒泡泡的可乐,小声说道,“不对哦。”




那张明信片最后被我当面递给他,时间久了明信片有一点褪色,但很显然他不介意,甚至比以往任何一个收到影集的人还要开心。


蔡程昱好挑剔,嫌弃我家白色窗帘说太透光了,嫌弃我的橘色围裙说辣眼睛,嫌弃床太小,嫌弃没有地暖。但是他还是住下来了,而且还不交房租。



这件事很快被我那帮狐朋狗友知道了,方书剑大呼这就是你们鸽我音乐剧的原因吗,黄子弘凡跟蔡蔡内涵我某方面不太行,高杨磨了我好几天要把这个写成小说,举着手发誓不写蔡某某。


蔡程昱笑起来好傻哦,像个傻菜头,牵我的手偷偷告诉我他以为在佛罗伦萨我是喝多了一时兴起,而他是一见钟情,那就太惨了啊。


我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他,在拍照片之前,我就已经爱上那个喝咖啡的男孩了。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不许不信。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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